確保本機構的檢驗工作能夠做到準確、公正、及時、有效,確保本機構的管理體系能有效運行并符合RB/T214-2017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》、RB/T218-2017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機動車檢驗機構要求》的要求;保證檢驗工作質量,維護客戶合法權益,使客戶保持對本機構的良好信譽,特作如下聲明:
1、依據國家的法律、法規及合同的規定,客觀、公正、準確、及時地為客戶提供滿意服務。按照產品技術標準或合同規定,準確、清晰、明確和客觀地報告檢驗結果。
2、本機構建立健全的管理體系并不斷完善和改進,嚴格按照質量手冊、程序文件的規定,堅持獨立檢驗、獨立判斷,保持和發展認可的檢驗能力,排除任何對檢驗質量的不良影響,排除來自外部的不正當的商業、財務和行政方面的壓力和影響。
3、本機構全體員工不得參與可能影響公正性的相關產品的技術開發、技術咨詢、貿易營銷等活動。不從事與客戶送驗產品相關的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和技術咨詢等活動。不接受有違檢驗公正性的投資贊助和代理要求,不介入客戶之間的市場競爭和利益沖突。
4、本機構制定《保護客戶機密和所有權的程序》,對與客戶相關的機密、信息和所有權實施嚴格保密和保護措施,維護客戶合法權益。
5、本機構保證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,用同樣的工作質量和服務標準為其提供服務。
6、熱情接待客戶,認真對待客戶的投訴,對每一起投訴都將在約定的時間內做出合理的答復
7、本機構忠實地維護客戶對本機構檢驗能力、服務費用、應承擔的責任與應履行的義務等服務的知情權
8、本機構所有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或以上機動車檢驗機構從業。以上各項承諾,接受客戶和社會各界的檢查和監督。